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实质审查审查员审查以下内容: 1、构成要素是否属于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2、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3、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4、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