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取公积金的材料 |
释义 | 律师分析: 至于住房公积金由于离职以后,特别是跨省的,到了新单位不一定会缴纳,加上住房公积金没有缴费年限的限制,所以住房公积金我主张在离职以后,按照规定是可以提取的,所以住房公积金没有必要去转移,当然如果新单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也可以转移,当存款放在账户里也是比较安全的。 最为重要的还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养老保险需要累积计算缴费年限,只有要最低的缴费年限达到了15年,今后在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时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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