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只写未婚女儿名字合适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证只写未婚女儿名字合适,产权人可以自行决定。女儿未满18周岁且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女儿已满16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独立完成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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