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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口市美兰区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释义
    法律分析:
    海口市美兰区规定的产假有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以增加产假三个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女职工需要申请哺乳假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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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