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基本材料:全家户口本、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深圳本市计生部门办理的本孕次生育登记证件、再生育审批证件。二、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可能提供一下材料: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办理注意事项: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三、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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