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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去世后遗属可获多少补助?
释义
    公职人员工伤补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中一次性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受害者或遗属的生活,还需支付长期补偿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死亡补助标准是因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发生以后,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劳动者及其遗属,在其得到工伤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应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突然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补偿金一般无法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生活给予足够保障,所以,除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以外,还应对受害者或者供养的遗属支付长期补偿,如按月发放的伤残抚恤金,对受害者供养的遗属支付的长期抚恤金,直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拓展延伸
    公务员去世后遗属享有哪些福利待遇?
    公务员去世后,其遗属享有多种福利待遇。首先,遗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和相关费用。其次,遗属还可以享受抚恤金,作为对公务员去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此外,遗属还有可能获得抚养补助金,用于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公务员遗属还可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确保他们的医疗费用得到覆盖。此外,一些地方还提供住房补贴或优先安置政策,以帮助遗属解决住房问题。总之,公务员去世后,其遗属享有多种福利待遇,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结语
    公务员去世后,其遗属享有多种福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抚养补助金、医疗保险待遇等,以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一次性补偿金作为对被保险人特殊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偿,但无法给予足够保障。因此,除了一次性补偿金外,长期补偿也非常重要,如伤残抚恤金和供养遗属的长期抚恤金。这些福利待遇旨在确保遗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经济稳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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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