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需要携带: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再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领取失业险同时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失业者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具体如下: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的相关方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由此可见,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很重要的条件,但是不是唯一的条件。而且对于失业条件也是有限制的,自己离职而导致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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