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合同六个月转正是否合法? |
释义 |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试用期规定: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是否合法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察的期限。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约定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年合同试用期是六个月吗? 1、对于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以是6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在6个月以内协商决定试用期的期限,但不能超过6个月,并且劳动合同中不能只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还要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六个月后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1、劳动合同进行补签的话,如果劳动关系是依法存在的,那么这种补签便是有效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合法的劳动合同的补签,那么则是有效的,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转正没有加班费合法吗 不合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该内容由 王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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