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如何解决? |
释义 | 1、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支付欠缴的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一、出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主张终止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主要情况有: 1、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签了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签了租赁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具体处理: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三、哪些情况下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