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救措施为进行追认,具体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