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划出一方所占份额,剩下部分再以遗产之名进行分割。并不能以其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其遗产。而是应该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里面划出一半作为生存方的财产份额,剩下的另一半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有遗嘱的,可按遗嘱处理。没遗嘱的,可按法定程序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