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才能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需要对方同意,但特定情况下可以不需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循律师职业道德,依法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请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和请求才能为其提供服务,否则将涉嫌非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民事诉讼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有权拒绝见证人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会见。但是,确有必要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强制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有权自行答辩、出庭、调查、证明。”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需要对方同意,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证人等有权拒绝的情况下,律师需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强制实施。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有权自行答辩、出庭、调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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