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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收回补偿标准
释义
    土地收回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征地规税费、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价值。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要件: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综上所述,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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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2: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