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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的区别
释义
    一、刑事辩护与民事代理的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即使所谓的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二、辩护人和代理人的相同之处
    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三、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的关系
    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都属诉讼代理,但二者又有很大差别。主要表现在:
    1、代理的对象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代理的是民事或经济案件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
    2、代理案件的性质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是刑事案件;民事诉讼代理的是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
    3、适用的法律不同。刑事诉讼代理适用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代理适用的是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
    4、代理的内容与后果不同。刑事诉讼代理围绕着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所产生的后果直接涉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诉讼代理围绕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确定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四、刑事诉讼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两者都属刑事诉讼的范畴,但又有差别:
    1、代理的对象不同。刑事诉讼代理的对象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刑事辩护帮助的对象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2、代理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代理是帮助公民行使控诉的权利,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刑事辩护的目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或受到较轻的处罚。
    3、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不同,刑事诉讼代理律师受委托人代理权限的制约,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而刑事辩护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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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