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台湾居民居住证要在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派出所进行申领,如果不清楚可以咨询自己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或者在网上查询。一般在中国内地居住半年及以上时间的台湾居民,且有稳定工作、地址或者在内地上学,都可以申领居住证。 如果申请人通过了居住证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会接收到居住证的通知信息。申请人带上纸质的申请资料到地点辖区派出所的居住证处理窗口拿取居住证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以上就是关于台湾人如何办理居住证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