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吊销后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就不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没有行使民事行为的行为能力,所以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 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 二、总部签订人事合同的前提是什么? 总部签订人事合同的前提是分公司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财产偿还债务。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财产管理权,总公司原则上应承担责任,支付员工工资,承担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是谁的章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可以是分公司的,也可以是总公司的。但是因为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