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构成六级伤残的职工能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释义 | 员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员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应当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六级伤残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范围有哪些差异? 六级伤残的职工在工伤保险方面享受的待遇和赔偿范围与其他伤残等级存在一些差异。根据相关规定,六级伤残的职工可以享受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康复费用补助等。然而,与其他伤残等级相比,六级伤残的职工可能在待遇和赔偿范围上存在一定的限制。具体差异包括伤残津贴金额的调整、康复费用的补助程度等。因此,六级伤残的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了解自身伤残等级所对应的具体政策规定,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和补偿。 结语 六级伤残的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需注意相应的政策规定,以确保获得应有的保障和补偿。虽然与其他伤残等级存在一些差异,但六级伤残的职工仍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康复费用补助等待遇。了解自身伤残等级对应的具体政策,将有助于充分获得工伤保险的支持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