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流产假新规章 |
释义 | 一、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七条规章:“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二、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八条第一款规章:“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有哪些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章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1、难产产假 剖腹产、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2、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八条第一款规章:“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章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章》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5、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章。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章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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