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有的万能险,保费追加行为,都和持交奖励之间,没有关系。保费追加行为是一个系统行为,建议在代理人保单分析之后,再进行操作;并非所有的万能保单,都适合保费追加。需要不同对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