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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