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不得泄露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但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为确定责任和损失情况,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调查事故原因和资料,包括涉及被保险人和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但保险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必须保证信息的必要性和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与事故无关的第三方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组织或者个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不得泄露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在案件调查、举证过程中,要保护涉案人的个人隐私权和商业秘密权,严格掌握调取证据的比例和范围,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私人生活,尊重和保护涉案人的人格、荣誉和尊严。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保险公司和定损企业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时,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报案人和其他涉案人员的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