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新安县轻轨的终点就在谷水正在规划修建的综合交通枢纽,北面是中州西路,南接校北街,西边是王祥和东边是广文路。总面积约15万平方,地下部分占了有4/5。轻轨线到达这里后,可以无缝换乘地铁1号线继续向市区东边行驶,非常方便快捷。未来这里还将接入焦济洛城际铁路,并拥有公交、客运以及出租车等多方位的交通方式,就差没火车了。该枢纽站房,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地上是换乘大厅以及社会商业,并预留远期的轻轨换乘接口,地下一层就是地铁1号线以及停车场了。该综合交通枢纽站实力绝对强劲,并将辐射洛阳市的整个西部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