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遗弃物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确认所有权。遗弃物能够交还权利人的返还权利人,所有权属于权利人;不能返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遗弃物先占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先占的标的物须为动产。在我国,不动产不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2、被占有的物应当是法律不禁止占有的物品,违反法律规定而先占的,不能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 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即先占人在占有物品时有客观上足以使他人认为先占人有据为已有的表示。 4、须为无主物。 二、承认遗弃物先占制度,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 1、依法对所有人抛弃的废弃物品的先占,依据废弃物品回收的相关规定,拾得人对拾得的废弃物品可依据先占取得所有权,如甲从垃圾桶中捡回被人废弃的旧电视机就即时取得对该电视机的所有权; 2、依习惯先占取得所有权,如甲在回家途中遇一野兔撞树而亡,即可以先占取得该野兔的所有权。 三、对遗弃物的界定: 1、抛弃物 抛弃可以消灭所有权,使有主物成为无主物,此处所说的抛弃物是指被抛弃所有权的动产。抛弃行为,首先要有抛弃的意思表示,因此要求抛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实施抛弃行为,即放弃对动产的占有。 2、不属于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 法律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该规定不尽合理,因为依据原理,物权的客体应该是能够被特定人支配的物。野生动物在被捕获后,可以被特定人所支配,成为物权的客体,但在未被捕获,尚处于野生状态时,不被特定人所支配,应当属于无主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猎捕的野生动物,可以先占取得。 3、其他可以先占取得的无主物 例如河中的鹅卵石、海边的贝壳、掉落的树叶等。无主物的范围非常广,难以全部列举。在立法技术上,应采取排除法,即明确规定有主物的范围,除此之外均为无主物。 位于他人动产或不动产上的无主物,非经该他人同意,不能先占取得,但依据当地习惯可以先占取得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