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
释义 | 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法律行为,旨在规定权利义务。其订立需经协商、草案讨论和通过程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集体协商程序,如兼并、不可抗力等情况。集体合同可因期满、终止条件或双方约定而终止。签订或变更后需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未提出异议即生效。 法律分析 集体合同的订立 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确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按如下程序订立: (1)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通过草案。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的变更 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集体合同的终止 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民法典律关系消灭。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结语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是依法规定的法律行为。订立集体合同需要经过协商一致,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通过。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集体合同的终止可以是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在签订或变更后,应及时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只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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