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管理人委员会有哪些作用 |
释义 | 一、破产管理人委员会有哪些作用 1、破产管理人的作用有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事务管理,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管理人因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在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是或在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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