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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合同必须要质保金吗
释义
    工程合同不一定需要质保金,可以通过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方式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如果承包人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就不能同时要求保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法律分析
    工程合同不必要有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等都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可行方式。如果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就不可以同时预留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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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