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根据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对于特殊情况交通事故等还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再提出出具死亡死亡的。而对于在家死亡、在医院死亡等情况就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医疗机构出具对应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开具机构:一在家中、养老机构、其他场所死亡者,由家属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具《死亡证明》。二在医疗机构内或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明》。三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