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明办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详见“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包括什么”);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现在还存在着很多外地的居民到合肥上班或者参加工作,那么这种情况开居住证明,就直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相关信息到自己住址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开具证明即可。城市的居民开居住证明就直接到居委会找相关工作人员即可。农村户口的朋友,可以找村支书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可以申领居住证。一是达到居住半年以上;二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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