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办,若是当地有专门办理异地身份证的机构可以去咨询一下。从2017年7月开始,全国已经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的工作。但并不是说可以在当地任意派出所申请补办身份证,需要根据现在居住的地方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