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境外赌博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地在国外,我国的法院没有直接的管辖权,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又规定了中国公民域外犯罪的管辖——“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境外赌博犯罪的地域管辖就非常明确了,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周边地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组织赌博的,应当由该中国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由于境外赌博犯罪的涉案当事人从身份上看多属于中国公民,我国刑法规定赌博犯罪的最高刑罚仅为三年,因此境外赌博犯罪的级别管辖应当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当然,如果说从事境外赌博犯罪的相关人员还触犯有我国刑法规定的其他罪行,如进行盗窃、抢劫活动,公职人员有贪污、受贿行为,因赌博发生纠纷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其级别管辖应当根据最严重的罪行可能判处的刑罚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赌博罪属于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的犯罪,因此从法定刑的上限来看,我国刑法对境外赌博犯罪一般是没有空间管辖效力的。但此处规定的“不予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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