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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庭审时对方律师说录音取得非法,不可作为证据?是这样吗??
释义
    庭审时对方律师说录音取得非法,不可作为证据?是这样吗??录音取得方式是非法的,是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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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11: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