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包人或负责人无法支付现金的,为了收回工程款,承包人可以考虑接受商品房、汇票等。与此同时,承包人要注意优先受偿权,即使暂时拿不回钱也要确保证据和结算的有效性。只要确保利息正常计算,确保诉讼时效不超过,就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通过设计催款询证函等方式重新确认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