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时应收账款可以抵债吗 |
释义 | 公司清算时,有应收账款的,清算组应该回收账款,取得账款后再清偿债务,一般不能直接用应收账款抵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企业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处理方法?一旦企业发现有应收账款,但得不到及时回收的情况下,在此情形下,一方面企业应当积极催讨款项,一方面,应注意证据收集工作,以防对方拒绝支付的情形无奈付诸法律。积极催讨(催款函):在催款函内简单确认整个交易,并以正式的挂号信函的形式发出。如有必要,可对信件内容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证据收集:在催讨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工作,充分运用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录音、会谈录音等方式收集对己方有利于之证据。初步的催讨工作可由企业自行进行,在对方没有明确的付款意向或者进一步拖欠款项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专业催收公司介入。当然,如果非情况紧急,此刻可暂时不必采取法律手段,可由第三方出面斡旋,要求对方付款。当然,采取的手段必须合法。律师在接案后,一方面,仔细听取客人的陈述,另一方面,必须仔细阅读已有证据,并积极收集其他证据。并对对方公司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对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以获取进一步信息。在获取如上信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追讨策略。当然事实上,债权回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简单的总结并不能概括债权回收的所有问题,还有待于实践和理论的进一步探索。 破产清算时应收账款怎么办? 1、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应按照破产财产处理。2、破产清算未完结时,企业还是存在的,对其经营行为负责。3、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4、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风险提示: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既不是破产人,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转让吗? 可以。利用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让售。(一)应收账款抵借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合同明确规定信贷机构或代理商借给企业资金所占应收账款的比率,一般为应收账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业在借款时,除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外,还需按实际借款数据出具标据,如果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某一账款到期收不回来,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二)应收账款让售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额确定。扣存款占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10%左右。应收账款让售后,假若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则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风险提示:应收账款抵借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循环的自我清偿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却可以是长期借款;2、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坏账的责任。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1、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2、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一)销售、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出租动产或不动产等;(二)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三)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收益权;(四)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活动产生的债权;(五)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 应收账款的损失 应收账款的损失包括逾期应收账款的资金成本,附加收账费用,坏账损失,这些直接的损失比较显而易见,另外还有一些间接的损失,比如,企业赊销时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的销售收入,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流转税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一旦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时,企业的资金就可能周转不灵而不得不向银行借债,借债就要承担利息费用;如果企业搞“三角债”,拖欠供应商货款的话,就无法取得购货的现金折扣,或因为资信的降低而无法获得较优的购货优惠,这样就会增加产品的成本,在价格竞争时处于劣势。如果同一时间发生多起损失,超出了企业对应收账款损失最大的承受能力,企业就可能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甚至是破产。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用于质押贷款吗? 企业应收账款可以用于质押贷款。1、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2、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风险提示: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1、出质人或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合谋虚报应收账款价格,使其超过或者远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的价格;2、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使账务上的应收账款与最终实际应付价不一致,但出质人故意隐瞒。不论哪种情形,出质价格均高于实际应付价格,第二还款来源价值可能不足。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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