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公司申请破产方式如下: 1、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直接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即可。企业符合破产的条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准许后即可开始清算; 2、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 一、破产清算依照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4、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