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关于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一、个人申请破产程序 1、首先须说明,进入破产程序之後,法院会选任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及财产管理,若现有财产偿还债务之後,没有剩馀者,得被宣告破产。被宣告破产之後,您不能管理自己的财产,所有财产均需由破产管理人管理,且您必需支付破产管理人报酬。在所以债务偿还完毕之前,不能解除破产之宣告。 2、若被宣告破产的话,除了您的离婚诉讼可能会受到影响之外,也会在信用记录上显示,因此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无法申请信用卡等等,有些法律也会限制破产人之权利,例如不能担任遗产管理人、不能登记参选等等。 3、破产之声请,须向住所地之法院提出破产声请状,检附财产状况、债权人及债务人明细(包括数额、债权性质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