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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破产需要哪些资料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一、破产法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破产法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2、提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时法院的处理
    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虽然提交了职工安置预案,但是该预案的内容不合法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方式也有两种:
    一种方式是法院不予受理。法院不予受理的原因在于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这说明法院在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包括职工安置预案进行了实质审查。但法院在案件未进入审理阶段就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做法违背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受理时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仅为形式审查,进入审理阶段才可以进行实质审查。故,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因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内容不合法而拒绝受理,由此得出第二种方式。
    第二种方式是法院受理该破产申请。这表明法院在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时,对债务人提交的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的仅为形式审查,此时只需存在债务人提交的职工安置预案即可,至于该预案内容是否合法,需等到进入审理阶段再予以审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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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0: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