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户口可以注销。
 但是一般是只有在公民死亡后,才能注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在以下的情况下可以注销户口:
 1、死亡注销。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2、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需持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回国定居;
 4、参军入伍;
 5、复员退伍战士入户;
 6、因重复申请户口的,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注销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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