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规模开采处罚,首先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0%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别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它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按上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