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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