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管理人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此外,《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破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如下: 1.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一般不得干预。但债权人会议对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2.债权人选任。 3.由机关指定。但这种选任方式可能导致事权不一,因而受到较多的批评。 什么是公司监理?监理人有什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有什么可以选任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的要求根据《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