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典当行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办理批件。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办结。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典当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 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二)典当行章程;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六)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应当持批准文件和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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