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来宾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增资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2)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典当行业监管规定》 第二十条: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调整股本结构,新进入的个人股东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资格审查;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及增资的法人股东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与投资资格。 二、来宾设立典当行审批的材料有什么 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典当行的决议 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出资协议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告、出资能力证明、验资报告 安全防范措施 信息报送承诺书 典当行章程 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 内部管理制度 设立申请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