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春市设立典当行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宜春市设立典当行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1.可行性报告; 2.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出资协议; 5.出资人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 6.拟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信用报告; 7.财务审计报告; 8.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9.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10.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宜春市设立典当行审批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且符合投资典当行的相关投资能力条件(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 7、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典当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省规划; 2、章程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注册资本金不符合要求; 4、营业场所和设施不符合要求; 5、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不符合要求; 6、法人股东及相关投资能力条件不符合要求; 7、不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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