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能得到哪些财产 |
释义 | 离婚后,如果双方未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女方一般可以分割取得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法院会在财产均等分割的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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