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 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