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婚生子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释义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等。
    一、离婚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有啥规定
    在离婚诉讼中,收集以下证据可以最大可能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1、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的证据,包括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等。
    2、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包括自己的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
    3、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因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而给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4、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对方已经或即将结婚,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会慎重考虑对方是否适合抚养孩子。
    5、争取获得孩子的认可。因为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二、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搜集什么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