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人没有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没有得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收养人已满三十岁。 没有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如果要收养八岁以上的小孩,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收养人已经结婚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收养。 收养人没有配偶,如果要收养异性子女的,其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需要相差四十岁以上。 收养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