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入伍通知书是由自己或者家人保管的。 入伍通知书是经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通过报名、政审、体检、家访录取的中国公民和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由人民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发放表示同意该社会青年进入部队的一种通知文书。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因为自小孩参军起,就属于军属,就享有军属的权益。同时小孩在部队至少待两年,如果在部队有发展或许五年、十几年。入伍通知书要及时领取并保管好。 最后,新兵的入伍通知书是去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领取,并且应该保存好,以免以后有什么需要。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