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离婚协议书发生纠纷法律怎么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协议离婚后,当事人一方发现离婚协议存在问题,如果是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或者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供受欺诈的事实和证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协议无效,要求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但要求确定解除婚姻关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无论何种情况下都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