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借款入账可以吗 |
释义 | 公司借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但法定代表人若同时也是股东的,股东若滥用公司职权,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与公司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破产法人需不需要还钱 破产后,法人不侵犯公司利益的,就不需要还钱。应当承担债务的情况有: 1、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真实的,由出资股东和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的,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的,分配财产的股东应当在分配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二、公司破产后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实缴出资情况,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债务将不再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股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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